手机版
简体中文版
English
网站首页
关于天盾
公司简介
发展理念
业务领域
专利
商标
版权
高新企业认定
知识产权贯标
专业团队
合伙人
专利团队
商标团队
流程团队
资讯中心
行业动态
公司资讯
国家政策
资料下载
常见问题
专利相关问题
商标相关问题
版权相关问题
联系我们
北京总部
:
暂无信息
资讯中心
行业动态
公司资讯
国家政策
资料下载
联系我们
电话:
010-84720109
传真:
010-84721856
邮件:
ip@bjtdip.com
地址:
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122号博泰国际A座510
当前位置:
网站首页
>>
资讯中心
>>
国家政策
>>
查看详情
国家政策
国知局:将明显不具备创造性纳入新型初审范围
来源:
北京天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日期:
2023-10-17 16:50:18
点击:
213
属于:
国家政策
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842号建议答复的函。其中提到,推进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审查,提升授权质量。目前,我国实用新型采用“初步审查+评价报告”的审查制度。在初步审查中,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信息,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。为进一步提升实用新型授权质量,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实用新型制度改革,在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修改草案中,将明显不具备创造性纳入实用新型初步审查范围,并配套修改《专利审查指南》,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审查标准。
上一:
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
下一:
没有了
网站首页
关于天盾
业务领域
专业团队
资讯中心
常见问题
联系我们
友情链接
电话:
010-84720109
邮件:ip@bjtdip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122号博泰国际A座510
技术支持:
北京欢迎你
北京天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版权所有 2020-2025
京ICP备14041019号-1
京ICP备14041019号-1